学校制度方案推荐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活动室的管理,提高使用效能,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服务,制定如下制度。
一、活动室是本校教职工活动场所,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入内。
二、自觉爱护公物,室内物品不得随意移动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三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,不乱丢废物、废纸,自觉维护室内卫生。
四、原则上不对外开放,若确有需要,须事先争得学校领导同意。
五、教职工要合理安排活动锻炼时间,不要因为活动影响正常工作。若因此影响上课,须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定点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:00—4:30。学校教务处负责人要科学安排教职工训练时间,要考虑大部分教职工都有机会参加到锻炼。
七、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不得因活动而缺席。